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2298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罗玉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第20252298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街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花城街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以来,累计建设停放充电点547处,安装集中充电装置910套,充电端口插头9481个,已达到上级规定的1:5充电点位建设要求。辖区9条行政村88个经济社100%完成建设1处公共集中充电设施。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我街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结合农村现有公共空间,倡导村民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间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同时加强对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我街积极在行政村宣传私拉电线充电的危害、集中充电设施的安全性与便利性等,提高村民安全和规范充电意识。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林倩文,电话:36881636)